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订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上线数 | 复试比例 |
管理综合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25100工商管理 (MBA/EMBA) | 82 | 41 | / | / | 167 | 550* | 1000 | 182% |
*注:为优化项目结构,学校增加80个招生计划用于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招生。
四、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一)日程安排
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
3月24日周五
8:30--9:30 资格审查
流程:资格审查--领流程单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一门厅
10:00开始 面试
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当天学院公告)
当天所有面试结束后,须交回流程单。
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完成提前面试考生且提面成绩为“优秀”与“良好”,同时初试报考方向与提面报考方向一致者,不用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5)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详见附件二,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已参加2022年9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良好”及已参加2021年9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并有效保留至第二年的,以上三类考生若达到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分数线,将第(5)项材料于3月27日前交至或以顺丰、EMS快递方式寄至经济与管理学院A110段老师(027-68755129)。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三,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工作证明、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还须于3月25日(周六)18:00之前在网上提交背景评估的材料。请登陆http://mba2021.hugeok.com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的原件电子版。 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印于准考证上,10486开头的15位数字),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
网上提交背景评估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境外学历,为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
(5)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6)英语水平等级证书;
(7)(选交)若有创业经历,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股份协议、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或缴纳员工社保记录;
(8)(选交)若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军队团以上授予的奖励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选交)获得以下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特许公认会计师、中国精算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若获上述多项证书,仅需提交一项)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三,签字扫描后上传)。
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
缴纳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请于3月22-23日下午17:00以前微信扫码(见下图)缴费,只需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核对缴费名目为:2023年经济与管理学院专硕研究生复试,费用金额为:10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政治: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英语:测试考生英语使用与表达的水平。
(3)综合能力与素质:通过对考生综合素质的面试,全面考察和测试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基本素质和潜力等。
2.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线下复试)。
3.面试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政治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即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英语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考生作英语自我介绍。
(3)综合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 “小组对小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组织和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复试与提前面试统一标准。
(四)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综合成绩×40%
其中,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35%+综合面试×45%+政治面试×10%+英语面试×10%
所有考生(包括专项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试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复试单项成绩(综合面试、政治面试或英语面试)不及格者也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试生除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方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方法
1.已参加2022年9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优秀”的,以及已邮件确认保留资格的已参加2021年9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且提面成绩为“优秀”的符合保留资格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达到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国家线,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
2.①已参加2022年9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其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自主划定的分数线,但提面成绩为“良好”的考生,按照((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40%+提面成绩×60%计算总评成绩;
②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自主划定的分数线,但未参加2022年9月我院组织的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提前面试的考生,按照((初试管理综合+初试外语成绩)÷3)×60%+复试综合成绩×40%计算总评成绩。
根据剩余可用招生计划指标,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如总评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管理类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所有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前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纸质版)。
八、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纪检邮箱:CDIEMS@whu.edu.cn。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樱花节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教学安排及其他事宜可详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027-68753847,68755129(工作时间接听)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接听)
特别说明:
1.IMBA(MBA国际班)选拔在拟录取考生中进行,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2.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敬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