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订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金融硕士(专业代码:025100)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上线数 | 复试比例 |
政治 | 外语 | 经济类综合能力 | 业务课2 | 总分 |
025100金融 | 48 | 48 | 72 | 72 | 346 | 30 | 6 | 20% |
四、调剂政策
接收调剂。调剂工作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接收调剂人数、要求、安排等详见我院后续公布的调剂公告。
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于调剂复试前向我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s://yz.chsi.com.cn/yztj/)。
五、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一)日程安排
MF金融硕士
3月25日周六
14:00--14:20 资格审查
流程:资格审查--领流程单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二门厅
14:30开始 面试
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当天学院公告)
当天面试结束后,须交回流程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二,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
缴纳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请于3月22-23日下午17:00以前微信扫码(见下图)缴费,只需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核对缴费名目为:2023年经济与管理学院专硕研究生复试,费用金额为:10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综合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四)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经济类综合能力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综合成绩×40%
其中,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75%+英语面试×25%
所有考生(包括专项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试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方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方法
依据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三)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所有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前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纸质版)。
九、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纪检邮箱:CDIEMS@whu.edu.cn。
十、其他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樱花节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十一、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027-68753847,68755129(工作时间接听)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接听)
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敬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一:工作证明
附件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三: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金融硕士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