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21]号令)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07]46号)文件精神,学校已经完成对2017级及以前硕士生的学籍清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3年上半年学习年限超过五年且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硕士生作结业、肄业处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如下选择:
(一)肄业: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环节,学习满1年及以上者,可申请办理肄业手续(肄业即退学)。
(二)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等环节,未完成毕业论文或答辩未通过者,可申请办理结业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肄业
符合肄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办理退学手续,学校颁发肄业证书;在校学习未满一年者,学校出具学习证明。
(二)结业(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1、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需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2、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复核。
3、研究生办理离校程序(归还图书、缴清学费等)
4、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三、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1、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离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
2、每年6月、12月前四个月学院受理学生的答辩申请,学院严格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答辩流程审核答辩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3、学院组织安排学生答辩,通过答辩,可换发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学位证;仍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4、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