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MBA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与MBA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高水平导师队伍,保证MBA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武大研字【2012】3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有MBA研究生指导教师也要重新申报审核。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化MBA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结构,扩大MBA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规模,提高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贯彻对不同类型研究生实行分类指导和培养的原则,深化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MBA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3.构建专业化的MBA研究生导师队伍,逐步提高专任MBA研究生导师的比例。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参加遴选。已具备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如果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的要求,可以兼任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的导师。4.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申请担任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符合《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附件一)的要求。特别地,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工商管理相应的行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主持或参与过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
2.熟悉MBA专业学位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了解MBA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解决工商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MBA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
3.近三年内一般应主持或承担过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用于MBA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4.近三年内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为实际工作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完成工商管理相关领域的应用性项目,能体现其具有较强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5.申请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与科研经费的具体条件与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工作细则》的要求相同。
申请担任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二),确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型或领域为MBA,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以及MBA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出席人数2/3以上的同意票者即为通过)确定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
审议通过的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由学院进行考核。若考核通过,则予以续聘,否则予以解聘。MBA研究生导师受聘后,若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工商管理领域相关工作,则予以解聘。
5月18日17:00前,教师个人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MBA教育中心A110办公室黄笑微(电话:68752891,邮箱:mba@whu.edu.cn)。
5月19-25日,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教师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初审。
5月26日~5月31日,MBA教育中心汇总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有关信息。
6月15日,将申请表、汇总表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存档备案。
附件一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doc
附件二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