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MBA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与MBA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高水平导师队伍,保证MBA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武大研字【2012】3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遴选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2013年已聘MBA硕导此次可以不申请,MBA指导资格顺延。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除年龄、职称、学历、师德师风等须符合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外,应具备相应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担任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附件一)。
二、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新申请担任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二),确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型或领域为MBA,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以及MBA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出席人数2/3以上的同意票者即为通过)确定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
3.学校聘任
审议通过的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由学院进行考核。若考核通过,则予以续聘,否则予以解聘。MBA研究生导师受聘后,若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工商管理领域相关工作,则予以解聘。
三、时间安排
5月20日17:00前,教师个人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含照片)至MBA教育中心A110办公室黄笑微(电话:68752891),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ba@whu.edu.cn。
5月24日前,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教师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初审。
6月5日前,MBA教育中心汇总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有关信息。
6月10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6月13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年5月13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doc (32.50 KB)
附件二 武汉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59.00 KB)